山东省济南某医疗器械公司成功中标省级医院的DR设备采购项目,中标金额1578万元。然而,由于项目前期垫资多、部分回款不及时且无抵押物,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但凭借中标合同获得银行1105万元的信用贷款,解决了资金问题。
山东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镇人民政府党建综合阵地项目,仅用1天时间就获得320万元的贷款,这已是企业第三次成功融资,借贷金额累计达577万元。
这样的案例在山东省比比皆是,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具有良好的政府信誉和资金保障优势,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有力举措。日前,为了统筹谋划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作用,创新政府采购金融产品和服务,着力实现“财政+金融+产业”的联动共促。
拓宽供给渠道 条件成熟的平台先试先行
《通知》要求积极推广应用现有的两个融资服务平台。通过两个融资服务平台实时免费共享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支付进度等信息,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和回款账号锁定等功能;深入挖掘企业融资需求,精准匹配银企合作意向,完善市场定制化增值服务。
“在此基础上,山东省开展市级建设服务本区域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试点工作。”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省会择优选取1-3个条件成熟的市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先试先行。
定期调度实际执行情况 提升服务质效
《通知》明确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代理机构和金融机构应当积极支持配合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开展,助力中小企业融资纾困。
对各级财政部门而言,要加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宣传指导,定期调度实际执行情况,及时了解银企对接需求,协调解决融资难题。采购人也要发挥作用,鼓励引导供应商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最重要的是不干预供应商选择金融机构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不对合同融资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予以差别或歧视待遇。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在采购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中显著位置列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主动对项目参与供应商宣传推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
《通知》明确各级金融机构要深度挖掘政府采购信用价值,创新适用政府采购全链条的金融产品,精准匹配企业融资需求;加强风险识别、跟踪、控制,分类分级建档授信,对履约记录良好、社会诚信度高的政府采购供应商给予授信额度、贷款审批、利率优惠等支持;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快捷通道,压缩审批时限,降低融资成本,为供应商提供更优质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
建立健全三个保障机制提升融资效能
如何维护供应商融资权益,提升金融机构融资效能,助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普惠发力?《通知》明确,各级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与金融机构对接机制。山东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将定期与金融机构开展业务会商、信息报送、宣传推介等工作,及时了解融资工作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破解难题。
二是建立健全融资业务约谈机制。各级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活动中存在不配合、不合规行为的当事人进行约谈提醒,并纳入相关诚信评价体系,在监督检查或考核评价中予以体现。对金融机构进行虚假宣传或违背服务承诺开展融资的,取消其业务办理资格。
三是建立健全融资服务平台管理机制。山东省财政厅对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平台的数据采集模式、数据应用范围、数据安全管控、账号锁定机制、服务收费标准等业务开展事项实行备案制管理,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和服务对象意见征询,确保第三方融资服务平台运行的安全性、稳定性、合规性。各融资服务平台每半年向山东省财政厅报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开展情况。